当前位置: 首页--看松辽委40年发展  
依法治水谱新篇 法治保障守安澜
文章来源:松辽水利网 2022-11-18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水利事业进入依法治水的新时期。以此为契机,松辽委法制综合部门于1989年8月成立。多年来,在水利部的正确指导下,在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松辽委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水行政执法、省际水事纠纷调处、水利“放管服”改革、水法规宣传与普法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松辽流域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

一、围绕中心、注重实效,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为依法充分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责,松辽委紧紧围绕流域管理中心工作,先后出台《松辽流域〈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参加《水法》、《防洪法》等涉水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参与水利部组织的“流域管理法”等政策研究课题项目,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合作开展专题研究,为流域管理科学决策和依法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和理论支撑。

近年来,松辽委积极响应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等新要求,成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及时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制定《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规定(试行)》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多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有规范性文件5件,流域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强化手段、提升效能,水政执法工作有力有效

松辽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及水利部赋予的监督执法职责,成立了松辽委水政监察总队办公室、察尔森水库管理支队、黑龙江水文支队等13支水政监察支队,针对松辽流域水事特点,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库区管理和水文设施保护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活动,依法查处流域内多起水事违法案件。

在查办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松辽委水政监察总队会同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执法协调,促成当事双方正式签署并履行协议,圆满解决焦点问题,有效保护了国际重要湿地。近几年来,松辽委水政监察总队查处了多起察尔森水库库区范围内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有力震慑了违法建设等水事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能和执法质量。

三、预防为主、创新机制,省际水事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成效显著

松辽流域共有跨省(自治区)界河河流119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省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之间因防洪、用水、水污染等因素导致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时有发生。为维护省际边界水事和谐稳定,松辽委始终本着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水事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多年来,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工作成效显著。

2007年,松辽委与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签订了《松辽流域省(自治区)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约》。以规约为基础,成立松辽流域省(自治区)际边界水事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流域水政工作座谈会,着力构建协调处理省际间水事纠纷的工作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多次组织流域内省(自治区)开展省际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及时发现水事矛盾线索,通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省际边界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处理重大省际水事纠纷应急预案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消除省际间水事纠纷隐患。

1989年以来,松辽委先后处理了多起跨行业水事纠纷,调处了流域内各省(自治区)间因河道治理、水库放流、灌溉用水等引发的数十起省际水事纠纷。圆满解决了老哈河、通榆滞留洪水、老虎山河、小梨树河等重大水事纠纷,妥善处理了集安古马岭金矿向河道倾倒矿渣、东辽河私建丁坝影响行洪安全等涉水问题,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松辽委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获得了地方各级政府的广泛好评,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也得到了水利部的肯定与认可,并荣获全国表彰。近年来,松辽流域未发生一起因省际水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流域和谐稳定。

四、规范程序、服务民生,水利“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水行政许可是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授予松辽委的重要行政职责,也是松辽委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松辽委逐步对原有1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简化整合、下放或取消,国务院最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显示,松辽委现有行政许可4大项(包含8个子项)。截至2021年底,松辽委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00余项。

为构建“统一、协调、便民、高效”的水行政许可实施体系,出台了《松辽委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定》,取消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项目,为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并根据政策变化进行多次调整更新。自2017年起,正式设立“松辽委行政审批受理中心”,确保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依托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受理中心成立后,松辽委行政许可预受理审查时间平均约3个工作日,审批办结时间平均约10个工作日,始终保持办结时限“零超时”。此外,松辽委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专项调研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开展联合检查提升监管效率,申请人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度均为100%。

五、广泛宣传、突出亮点,依法治水管水氛围更加浓厚

松辽委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委水法规宣传和普法工作,做到了组织落实、经费落实、目标到处、责任到人。每五年编制普法规划,紧扣“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集中与平时宣传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新《水法》、《民法典》、《地下水管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出台后,松辽委党组带头学习,举办专题培训班加强宣贯,有效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先讲法、再执法的方式,有效提高执法对象的法律意识,促进执法对象自觉守法;依托水利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节水宣传进校园”“水利法治宣传进企业”等社会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水利普法宣传面;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标语、海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动漫、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载体,以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文体活动、专题培训、微信集赞、创意短视频拍摄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水利普法工作多次获得水利部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人个、优秀组织单位等表彰。

六、健全队伍、夯实基础,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组建水政监察队伍是强化流域水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履行流域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松辽委高度重视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流域管理中心任务,成立水政监察支队(包括总队办公室)13支,培养持证水政监察人员76人。

为加强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松辽委组织实施了执法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执法信息处理设备、听证(复议)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码头建设、执法巡查监控工程、遥感遥测工程等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水平。为落实好水政执法各项职责,松辽委制定印发了《〈水政监察工作章程〉实施细则》等10余项水政执法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了《松辽委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方案》,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单位,为明晰权责,依法管理流域水事活动夯实了基础。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新时期,松辽委水政工作将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加快构建符合流域社情、水情的水法规体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水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完善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为抓手,不断提升水利政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全面推进松辽流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1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 制作维护:松辽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 邮编:130021

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总机:0431-85607114 E-mail:slwwz@slwr.gov.cn 吉ICP 备0500263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60001 网站地图   吉公网安备 22010302000244号